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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4-20来源: 作者:

资产管理处是负责物资供应和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学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二)对学校资产综合管理,检查、评估资产使用情况及效益,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房产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的二级账目并加强管理,定期普查、通报结果,确保资产不流失。

(三)组织或参与学校资产与服务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学校多类设备、耗材、家具的购置、入帐、分配、调拨、维修、盘点、报废和残值处置。

(四)主持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采购、合同签定、货品验收、安装调试和效益评估;负责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和使用管理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五)办理上级划拨、社会赠与及其他来源仪器设备的产权转让手续。

(六)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维护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的协调、安排工作。

(八)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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